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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我与盘古五五开(2/3)

。 没有对应的血脉,连巫师界的对角界都进不去。 至于猫头鹰?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还有孩子在十一岁时没有通过猫头鹰收到由霍格沃兹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吧。 难道你不是巫师?或者说你只是一个卑微,低贱,毫无作用的麻瓜。 以上的三种形容词,代表了主流巫师对于麻瓜的态度。 至于麻瓜巫师,尽管麻瓜们没有魔法能力,但是一些麻瓜家庭中会诞生拥有魔法能力的后代,被蔑视称之为麻瓜巫师。 嗯,可以暂时忽略他们的存在,虽然纯血高贵,虽然纯血无敌,虽然纯血至上! 但是那群麻瓜巫师真的会魔咒啊!人家手上真的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魔杖啊! 跟那群愚蠢的麻瓜不同,就算手中有枪炮,一个驱除麻瓜就能解决,或者更邪恶一点,控制他们的灵魂,操作他们的议会,选举自己的大总统。 真要逼急了,不用黑魔咒,麻瓜巫师一人给你一个人粉身碎骨,连渣渣都不剩。 论数量,呵呵,高贵的马尔福家族,可是一脉单传,其他贵族可想而知。 除了某一个奇葩的韦斯来家族,明明是最古老的纯血,可是特么下崽子跟猪一样。 让无数纯血家族义愤填膺,暗中下了不知道多少遍诅咒,可还是无济于事。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进入巫师界,要有血脉,不然你连魔法的丝袜边都摸不到。 “时间,地点,人物,这些都很重要。” 洛风思考了一会儿,决定先去搞一点钱。 带上了自己黑色的帽子,拿起一根手杖,朝外面走去。 虽然这一届的主神抠门到一点超凡力量都不给,但是基础一套衣服的节操还是有的。 不然诸天万界全是裸奔的轮回者,一代oss大魔王主神的脸面都要丢尽了。 符合十九世纪英国绅士的打扮,拿着一根手杖行走在街头,彷佛一个爵士,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然后在一个体型颇为丰满的夫人手中,白嫖到了一张报纸,以及一个贵族勋章。 看着上面的日期。 1990年。 这是一个不错日子,红色的巨人尚未轰然倒塌,世界的格局依旧僵持着,似乎还会冷战个数十年。 直到1991年,哈利·波特才会在霍格沃茨开始了他的学生生涯。 拿着报纸,洛风从繁华的街头走到了黑暗的角落,彷佛换了一个世界,执行了其他的轮回任务,贫民窟在任何城市都存在。 中途收集了一点东西,同时也引来了几只看上肥羊的恶狼。 然而,猎人与猎物的身份,时刻在转化之中。 “食我,石灰粉!” 洛风大喝一声,一团乱七八糟的石头沙子粉末污泥,砸在了几头恶狼眼睛上面。 然后提起铁棍般粗壮的手指,一个个敲打过去,直至他们完全动弹不得,躺在地上哀嚎。 数着手中的英镑,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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