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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志在殖民(2/3)

主流,也掩盖不了倭寇志在殖民的狼子野心。

樊树志的《晚明史》,看到一段惊心动魄的实事。明代的倭寇,原来就是我们中国人!其核心领导层是安徽商人,中层干部是浙江人,下层多为浙江和福建渔民,此外,还有少数日本雇佣军。

明代禁海,但时紧时松。当时浙江福建一带的海上贸易,控制在徽州商人手中,先是许家四兄弟,然后是汪(王)直。他们一度在浙江沿海建立了类似澳门的贸易区,与日本和葡萄牙人贸易,但被剿灭。后来汪直吞并了几个走私集团,成为老大。并在日本建立了基地,追随他的安徽、浙江和福建人有十几万人,他自立为徽王,设立官府,从葡萄牙人那里购买火器,雇佣日本浪人,到山东、江苏、浙江和福田一带抢掠。戚继光对付的,正是汪直集团。

另外一个历史事实是,所谓的倭寇并不是被戚继光消灭的,而是后来明朝放松了对外贸易,追随汪直的人纷纷回国,汪直集团也就不成气候了。

关于这段历史,实际上明代史料中还是十分清楚的,但是中国的历史学家在很多年里一直不承认这个问题。

那时倭寇后期的情况,开始,在应仁之乱以后,确实有一些真倭寇来打劫,是亡命之徒,战斗力很强。他们主要是打劫。

后来就逐渐变成假倭寇,多数是中国人,有些雇佣的日本人充门面,这些雇佣军的战斗力也不能和原来的倭寇比,毕竟是拿人钱财替人销灾的,有些还未必是武士,他们主要目的是武装走私。

在明政府厉行海禁,残酷打击海上贸易的情况下,一些海商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武装起来,组成武装海商集团,以对抗官军的追捕和残杀,这些人,就是所谓的海寇。其实,这些海寇并不同于当时到东方来从事侵略、掠夺的西方海盗,他们大多是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只因冲破海禁樊笼,触犯了海禁律法,而被视为海盗,其情况恰如嘉靖的主事唐枢所说:“寇与商同是人也,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胡宗宪:《筹海图编》卷十一,《经略·叙寇原》)。当然,亦商亦盗是这些海商的本色,他们在纠番诱倭的商贸活动中往往是华夷相纠,彼此间称贷互市,其中货价莫偿或诓骗财物者比比皆是,而民间海商为争夺行商地盘,也往往各结伙党,彼此间兵戎相见,互相残杀者也不乏其人。

这些海商的组成成份比较复杂,他们中有的原是从事对内贸易转为从事对外贸易;有的是受官府欺压,冤抑难伸而下海经商;有的是豪门世家为牟利而参与活动;有的原是功名未就而下海从商;以及“迫于贪酷,苦于役赋,困于饥寒”的小民,“凶彼、逸赋、罢吏、黠僧及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群不逞者”等等(郑晓:与彭草亭都宪,载《明经世文编》卷218)这些海商在以舟山群岛为中心的商贸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以李光头、许氏兄弟、王直、徐海、毛海峰等为首的海商集团和以双屿、大茅(猫)、沥港、横港、长涂等为中心的海上贸易基地。

1.许氏海商集团

许氏海商集团包括许一(松)、许二(栋)、许三(楠)、许四(梓)四个兄弟,他们是徽州府歙县人。明代徽州府是一个商业资本汇聚之地,与晋商构成重要的商业势力。他们不仅活跃在国内市场,而且还经营海外贸易。俞大猷曾说:“数年之前,有徽州、浙江等处番徒,前至浙江之双屿港等处买卖,逃广东市舶之税,及货尽将去之时,每每肆行劫掠”(俞大猷:《正气堂集》卷7)。对许氏兄弟下海通商的过程,历史上有不同的说法。胡宗宪认为许二是从福建破狱入海,勾引倭奴的。他说:“嘉靖十九年(1540),贼首李光头、许栋引倭聚双屿港为巢。光头者,福人李七;许栋,歙人许二也,皆认罪系福建狱,逸入海,勾引倭奴,结巢于郭巨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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