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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收尾(1/2)

“那人是谁呀?近几天来,一车一车的往镇上拉猎物,我看不只兔子野鸡,甚至还有鹿和野猪!这也太厉害了吧?”

小镇入口处,有几个人在讨论。

听这个剃头匠发言,旁边的街溜子消息通达,冷冷笑道:“这就见识短浅了吧?”

“我给你指认指认!”

他在一旁操指,道:“哪边那个瘦高的,是庙头会的知更鸟李小三,那个威武汉子,就是有名的打虎将黄冈!”

“就是那个两月之内,连续斩杀两只老虎的打虎将,黄冈!”

“没错!”

“不过这还不是最厉害的!”

“这俩人可都是听中间那个青年的话!”

“那是谁?”

“锦衣郎罗明秋呀!”

旁边的嘈杂之中,夹杂着一缕缕声音,几人听后,只是相视一笑。

毕竟小镇太小了,前面发生的事情,不到一个时辰,镇子后面就全知道。

如今,距离他们猎虎,已经过去了五天时间,山中捕猎,也即将宣告结束。

前些日子,在客栈之中,罗明秋终于与黄冈达成共识,黄冈同意,跟随罗明秋学习武功。

他虽然当过教头,也只不过会横直竖折,一些发力技巧,真正的上乘技巧,他根本不会。

只有亲身到达,才会知道在这个消息闭塞的社会中,一样技术想要传播有多难。

只会辨认十味药草,便可称得上郎中。

稍微会点乡间把式,就已经是武徒。

多得靠一股子蛮力。

因此黄冈对于上乘武功,的确是心头所好,不能拒绝。

这几天,罗明秋在镇上露头较多,因此,也被好事者,起了一个“锦衣郎”的外号。

倒不是因为他穿着好看的衣服,实际上,他整天粗布麻衣,贯一身灰尘,这个称号倒是有些逆反的意思。

就是说虽然不身着锦衣,但是比较有钱的意思。

不说别的,一天好几车的猎物,变现之后都是钱呐。

当然,也不是出什么大风头,当地稍微有些威望的人,几乎都会有个外号,就连李小三都有,罗明秋能获得,自然也不觉意外了。

车马进入客栈,罗明秋也俯身到李小三耳边,轻声开口道:“这是最后一批货了,晚上之前,给胡公子送过去,我们的那些工具,明天下午之前,务必兜售完毕。”

“好的,罗大哥!”

罗明秋轻轻一笑道:“修缮庙宇的钱我已经捐了,回头在铁匠那边,领上一个火炉,过冬的时候暖和点,别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啊!”

“罗大哥,放心好了!”

拍了拍黄冈的肩膀,两人相视一笑,罗明秋轻声道:“咱也置办两身像样的衣裳,等下回家,见到我娘子,你就知道什么是天仙了!”

“哈哈!天天听你吹捧,我倒是很想见识见识这个弟妹呀!”

货物交付完毕,五天的货,即便是折半,也价值600多两银子,除了100多两现银之外,剩下的都是小锭黄金,更加易于携带。

这下的罗明秋也算是穷人乍富,在镇子上一通采购,买了布匹成衣,首饰耳环,黄酒生肉,小件家具,回家的时候,骡子车装了两车半。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和李幺娘离别,不过十日,可罗明秋却生出一种恍若隔世之感,似乎过去了好几年一样。

没有任何联系的方式,仅仅靠心中那份惦念,滋味属实煎熬。

“快点!再快点!”

“马上就要到了!当家的别着急!”

大勇和二勇两人,如今,领着罗明秋的钱赶车,日子也算逍遥,还是很认这个主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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