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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休妻(3/3)

,不顺父母、无子、淫、恶疾、嫉妒、多口舌、盗窃,这便是七出,犯了其中任意一条者,便可以休妻了。

“以不顺父母。”于大拿痛苦的说道。

不顺父母,便是指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在古代,这女子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要胜过自身父母,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所以才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

由于这梅子经常回家探望生病的父母,要说她不顺父母也是能说的过去的。

于大拿痛苦了一会儿后,带着哭腔的说道:“可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三年多了,我妹妹这应该在三不去当中啊。”

又何为“三不去”?

“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娶时贱后贵”,这便是三不去,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哪怕是犯了七出,这妻子也不能轻易被休的。

而梅子这种情况是符合“与更三年丧”这一条的,既是梅子已经与丈夫一起为父母守了三年的孝,这样的妻子是不能休的。

这么看来,这于大拿的妹夫,是触犯了《大明律》的“三不去”的。

根据《大明律》里面关于离婚这一条中,可是有特别强调了“七出三不去”的,如果男子违背了“七出三不去”中的规定,而强行离婚,那么就要被杖责八十,之后,官府还会宣布这离婚无效的。

张锲修看着公堂下于大拿这一人,便问道:“那今天这被告怎么没来?”

于大拿看着张锲修,慌忙说道:“大人,今天我来这儿,并不是想要告我那妹夫,而是想要寻找我那失踪的妹妹。”

说着,于大拿又哭了,“眼看娘就要......而梅子又不见了,我可怎么向娘交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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