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没皮没脸(2/3)
有些行差踏错,不是自己蠢,纯粹是信息面的层级不够高,才会导致错误的决策。>
不过他最终还是建议了一句,“要不还是喊上狼灭?”>
狼灭也是拾荒者,脑瓜不太好使,但是战力惊人。>
关键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机甲,那是祖上传下来的。>
那机甲还有配套的振荡刀,攻击力惊人,防御力也极其可怕。>
不太挡得住高斯自动枪,但是抵挡普通的激光手枪,还是没有问题的。>
“没必要,”微胖摇摇头,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还是麻烦。”>
他没有曲涧磊想的那么傻,他会小看傻曲,但真不会小看洪字聚居点,>
把人杀掉,造成既成事实,这才是正经。>
废土的规矩,死去的人是没有价值的,也只有这样,才能阻断傻曲的外援。>
两人商量了好一阵,终于确定了行动方案。>
不过在行动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动枪来才行。>
他俩只有两把超频振荡刀,在矿场保命是够了,想杀一个有两把枪的人,还差点。>
这还是三爷对他俩不薄,要知道在矿场讨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随身的短匕。>
高斯自动枪很快就借来了,借枪的是一个叫娜姐的外乡女人。>
他俩没有那么大面子,不过三爷才死不久,人情尚在关键是拿地盘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阵行动计划,眼看天色渐晚,两人交换个眼神,“走吧。”>
再不走的话,曲涧磊怕是要回家睡了。>
他俩不知道,曲涧磊这个时候,遭遇到了一点麻烦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莫里森的相貌相当英俊,是那种有资格说“阿姨,我不想努力”的英俊。>
后来他就坑了好几个阿姨,不是吃软饭的问题,关键是手脚还不干净。>
所以他的脸就被划花了,惨不忍睹的那一种。>
但是这样的面孔,在废土的野外反而吃得开你要是没点能力,怎么会成这个样子?>
大概就是混江湖的,身上纹点刺青,更能让人接受一点的感觉。>
可是莫里森来了矿场附近之后,也特别不老实,坑蒙拐骗无所不为。>
拾荒者先后收拾了他多次,让他懂得了这里的规矩。>
莫里森只是好吃懒做,并不是智商不够,也很快接受了规矩。>
但是规矩涵盖的范围,显然不包括傻曲这种人。>
他发现傻曲好几天都没回来,就随便去傻曲家拿了点东西出来。>
莫里森并不认为这是盗窃,他的认知是,傻曲应该是死了。>
既然已经死了,那当然是先下手为强,手快有手慢无。>
无奈的是,傻曲家里是真的穷,除了一辆三轮车,几根金属棒,也只有点木炭了。>
反正莫里森去一趟,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木炭没有拿完,万一傻曲没死呢?>
在蓝星,这叫“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在废土,这是血淋淋的教训堆出来的。>
然后他就再没有关心傻曲的死活,而是来到了“矿场”之外找饭辙。>
三轮车运输的生意,他是真的没兴趣做,只是想卖掉三轮车。>
但这破车是人力的,还就是不值钱。>
反正遇到载货生意他也会做,赚钱嘛,不丢人。>
遇不到生意的时候,他就四处闲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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