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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为活命,我把孩子卖了(1/2)

太白居。

山阴城一座不算大的客栈。

却是一座很出名的客栈。

盖因这里酒烈的出名。

傍晚、傍晚后,是这家客栈最热闹的时候。

总会坐满形形色色的酒客。

每天如此,今天也一样。

跑堂的伙计累的满头大汗,连嗓子都有点哑了。

靠窗角落一桌上,坐着一条大汉。

那大汉八尺长躯,骨骼长大。

双肩宽阔,一双大手垂下来,竟几乎已将垂到膝盖之下。

头发蓬乱,一双眼睛半张半闭,就像是条懒睡的猛虎。

夕阳照着他两条泼墨般的浓眉,照着他棱棱的颧骨,也照得他满脸青渗渗的胡碴子直发光。

他一边饮酒,一边用一只瘦骨嶙峋的大手挡住被夕阳刺到的眼睛。

时不时的向外张望,像是在等人。

突然。

大汉眼睛一亮,丢下酒碗就往外走。

与此同时。

客栈外。

“吁”

徐凤余扯住马缰,翻身下马。

一同下马的林平之赶忙去接过他的马缰。

待身后马车过来停稳后,徐凤余径直走向车厢。

里面的花月奴好似习惯了似的,将一个被锦被裹严实的婴儿递给他。

徐凤余伸手接过来,小心翼翼抱在怀中。

透过缝隙,打量了眼里间小可爱。

见他此刻也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自己时,不禁喜滋滋的冲他眨了眨眼睛微笑。

小人儿呆了下,小嘴瘪了瘪,一时竟也跟着勾起嘴角。

小身子扭动着,似乎想要伸展手臂出来。

引的徐凤余越发欢喜。

与此同时,车厢打开,花月奴抱着另一个婴儿钻了出来。

江枫赶忙伸手将他扶下马车。

徐凤余望了眼客栈,扭头道,“江兄,就是这里吗¨v?”

江枫微笑抬头看了眼‘太白居’的匾额,微笑道,“是啊,燕大哥信上说,他会在当初相识的地方等我。”

“而当年,我与他便是在这里相识,有了结义之情。”

说话间一脸神往,仿佛当年情景历历在目。

徐凤余见他这番表情,道,“直接说地方不就得了,还‘相识的地方’,你俩倒是挺浪漫的。”

“额”

江枫霎时脸红。

身旁的花月奴捂着嘴娇笑不已。

正在此时。

“哈哈哈哈”

一阵豪爽的大笑从门口传来。

声如洪钟。

震的人脑瓜子嗡嗡。

徐凤余扭头一看,就见一体魄惊人的壮汉大步走了出来。

江枫见着此人,立即激动不已。

两人四目相顾。

跟着

“大哥!”

“二弟!”

徐凤余,“”

没想到你们是这样的人

(开个玩笑)

燕南天!

徐凤余认真打量起这位古书第一豪侠。

五官长得虽不英俊,却满身豪气,颇为吸引人。

不过三十多岁年纪,实力已经接近宗师圆满。

可谓不世奇才。

不过想想也是,毕竟此人十岁出头就已名动天下。

在古书里,他就是凌驾江湖的神,战神!

是一位上无愧于天,下无愧于人的大英雄,平生从未做过一件见不得人的事。

即便恨他之人纵然要骂他,也不知该如何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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