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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2/4)

之后的宋迟暮本来准备好好的睡个午觉,谁知道迟晴美非得拉着她出门逛街,想想好多年都没有逛城海的市中心了,宋迟暮还是抵挡不住迟晴美请吃美食的诱惑上了迟晴美的车。

而此时,一直留在屋内的宋家爷孙俩,终于迎来了那传说中的,宋迟暮的未婚夫,黎驰。

会客室挺大的,建在南边的景观树后面,见惯了国外的山山水水,牧黎夜见到这样的园林设计,挺好奇,也挺喜欢的,早就知道宋家比较传统,没想到住的地方也是这种年代久远的院子。

牧黎夜把从墨尔本带来的特产放到桌子上,随意的聊了一些,就把那封写好的悔婚书交到了宋老爷子手里。

宋老爷子看了看手上的信封,也没拆开来看,只是随手放在旁边,看着面前的牧黎夜:

“黎驰啊,你今年该有二十八岁了吧?”

“是的。”

黎驰是牧黎夜的曾用名,后来发生了些变故,就索性改了个名字,不过这种事情宋家的爷孙两显然是不关心的,以后也不见得有交际,因此牧黎夜也还是任由宋老爷子叫他黎驰。不过对于他的到访,宋老爷子似乎有点不高兴,毕竟是来送毁约书的,有点脾气也是应该的,宋家的人估计还不知道是宋迟暮首先给他寄了一封毁约书的。碍于对方是女孩子,男子汉本来就该承受的要多一点。牧黎夜就没在解释关于宋迟暮曾经寄过信件给他的事情。

“听说你是遇到了喜欢的人才悔婚的?”

牧黎夜听到宋老爷子这么说,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面不改色的说道:“是的。我遇到了我喜欢的人,并且,我相信宋小姐应该也不会喜欢我这一类的。”

宋奕晨坐在爷爷旁边一直没说话,听到牧黎夜这么说的时候,宋奕晨抬头看了牧黎夜半响,他想起中午在厨房和宋迟暮说的话,他说苏景行好,现在看面前这个黎驰,名字是没有苏景行的好听,可好歹也长得一表人才,整个人坐在那里挺直了背脊,优雅又高贵,尤其是左眼角那颗泪痣,和宋迟暮太般配了,可惜了,人家也有了喜欢的人。

为了保全妹妹的面子,宋奕晨抬起茶杯抿了一口:“是的,我妹妹其实也遇到了喜欢的人。”

宋迟暮自己主动先寄的毁约书这件事情,宋奕晨是知道的,毕竟,那封信件还是宋奕晨亲自把关的。

“那挺好的。”牧黎夜勾了勾唇角,今天来拜访没有见到传闻中的宋小姐,十有八/九是躲起来了,毕竟当初在信件里信誓旦旦的说有喜欢的人,而至今并没有结婚,肯定是爱情不顺,不好意思来见他,不过这样也好,毕竟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子,这样才能在心里留下一个虚幻的样子,要是对方长的实在不好看,也不至于在心里留下阴影,不过看哥哥长得挺帅气的,估计妹妹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听闻宋家是书香门第,在这样的世家长大,估计也是个窈窕淑女,他偏偏就对传统的窈窕淑女没有任何念想,想到这些,他心里就闪过了宋曦的影子。

竟然莫名觉得眼前的宋奕晨竟然有点像宋曦。

“现在都是自由婚姻,希望黎先生你和你女朋友早点喜结连理。”

宋老爷子以这句话为终结,这才结束了关于悔婚这个话题,话题又绕到了远在国外的牧黎夜的父母身上。

※※※

等到了市中心,宋迟暮才大呼上了迟晴美的当,迟晴美直接把宋迟暮带到了造型室,给宋迟暮做了个头发。

“妈,你能不能别这样先斩后奏,我挺喜欢我的自然卷的。”

“不动你的自然卷,吹个发型而已。”迟晴美看着宋迟暮一脸不情愿的表情,喋喋不休的说道:“多大的人了,还不知道打扮自己,晚上景行会到我们家吃晚饭,你们也可以提前见一下。家人都在,你们也不会尴尬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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