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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妩媚妖娆的绝色女子(3/4)

酒桌上,有一胡子邋遢的大汉问道:“周哥,这趟镖两人足以,您何必亲自上阵呢。”

为首彪形大汉回道:“没事儿,闲着也是闲着,这趟镖虽说价值不高,但不能掉以

轻心。”

另一大汉左手包裹着严严实实,还能瞧出其中斑驳血迹,大汉看了眼包裹严实的左手,说道:“万事需小心,走江湖这种事…”

名为周南巍的彪形大汉也看了眼那人左手,低头不言语,有些事不用说出口,就能轻易了解通透,事后的阴奉阳违虽说让人恶心,但一次之后,就能让人彻底决绝。

果然落仙楼高昂的价格与之前山楂城那座酒楼不一样,精明掌柜把他们引到落仙楼后方一座单独小院,装修风格如同酒楼内部。

李太微从没见过奢华的客房,何况是拥有单独小院的客房,拿之前那座酒楼来说,已经是让他开了眼界,就更别说这里了。

他更像是个井底的青蛙,好像这一天跳出了井口,两只眼睛里,充满了惊奇。

临近深夜的四人,终于吃上了一顿饱饭,热情的小二将饭菜端到了小院里,时刻无微不至的服务,让欧阳珣终于心满意足。

从小出身书香世家的欧阳珣,熟读经书,祖上就出过大臣的欧阳珣更是过着富人家的日子。

跟着落魄的便宜师父学了拳,离家出走混了江湖,也从未受过低廉的生活,偷偷拿出来的大把银两够过自己挥霍,直到混出点名声,江湖人尊称了个“龙王”,原为他少时常常游走于江湖之上,打遍天下无敌手。

真龙入大江大河,虾兵蟹将齐齐远避。

虽说称尊龙,有损皇家威严,但江湖之上,谁没背地里偷偷骂一句,死姓朱的?况且是个小小的尊称真龙罢了。

那个时代的江湖,恐不能认识欧阳珣为荣,逢人便尊一声龙王,就连太衡山、武当山也愿以礼相待,江湖上各大门派更是奉为座上宾,出了江湖,那些豪华酒楼何曾要过他一分银两?

所以欧阳珣闲来无事,便愿与李太微及父子俩三人,聊聊之前的事迹,聊聊武当掌门如何与他相谈甚欢,太衡掌门怎样与他切磋武功,又被他打败在地。

他从不提及南山上的那群秃驴,即使不小心提到,也立马呸呸呸,好像沾上南山上的秃驴们,就玷污了他的嘴唇,又或者不吉利。

那群秃驴们见着他,就劝他剃度出家,只有信仰佛祖才能化解他身上的杀戒,可他每次见着秃驴们,就觉得心烦意乱,莫名急躁,天生的不对头。

所以隐世江湖许久的欧阳珣,遭遇令人厌恶的黑店时,他才知晓,如今他已归顺朝廷十几年之久,当初的桀骜与意气风发的气度,早被一点一点的琐事磨尽。

一夕入朝,便不再归兮。

躺在床上摸着肚皮的李太微,琢磨着方才可口饭菜的余味,到底是价格昂贵,滋味有不同。

只有经历过贫寒的人,才会明白事物的珍惜可贵,一种由心底油然而生的卑微感,瞬间充满全身,即使用怡人的玫瑰浴,芳香的木角皂也洗不掉。

但又恰好是这种经历,能让李太微生出改变如今世道现状的想法,底层社会的污浊不堪,甚至更脏更差。

一个贫寒的学士可能力量低微,若站的更高,看的更远,才有可能改变现状,那他李太微不建议去往高处走,纵使身边有太多蛆虫,与令自己厌恶的存在。

父子俩难得体验一把骄傲感,那种高人一等的骄傲感,但又感觉不切真实,平常的生活令他俩足以满足,也许更多的只是…满足感。

远在山竹城的朱云镜又像往常一样,坐在铜镜前,静静梳着青丝万千,明善眸子纯净无暇,镜中有影像挥之不去,像天边的云彩,久久盘旋,刚才伯父从宫中微服私访,倒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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