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一百二十一章 分家(1/2)

树大分杈,子大分家。

虽说自古至今律法“十恶”中“不孝”罪的第一条就是“父母在别籍异财”,但历朝历代的解释都有所不同。

先头就有朝代规定,祖父母、父母在世的时候分财异居的“别籍”是不允许的;但若是按着多次析分的方式,先析分一部分家产,到祖父母、父母都过世了并且除服后再最后分清,则是可以的。

只渐渐的,由于社会上出现了许多父母年老生病的时候儿子不管,死了也顾不上发丧入土,而是忙着争分家常的的不肖子孙,所以之后的历朝历代开始变通,到了本朝,则规定,“准今自后如祖父母、父母许令支析、别籍者听,违者治罪”。

也就是说只要得到祖父母、父母的许可,就可以析分家产,也可以单立户口。

只大框架圈下了,到底是多次性析产承户,还是一次性析产承户,就是各家各户自己的事儿了。

当年罗父同大伯父兄弟俩分家析产的时候,父母双亲还都在世,家里头的公亲悉数请到,老舅爷坐了上首主持大局,一次性分家析产,罗老爹罗奶奶独立生活,由两个儿子定期定量供给吃穿嚼用。

按着规矩礼法,既是一次性析分,那大到田房柴山、猪羊孳富,小到家生动事、油盐酱醋,就该各执一半。

钉耙两把,一家一把。葫芦瓢两个,一家一个。耧车、秧马都只有一架,那就一人一样。

只又和旁人家不大相同的是,都说长子长孙,可分家的时候罗稻留还在投胎的路上,家里头的长孙自然就是罗稻葵。而按着南乡这边儿的习俗,长孙是能再额外继承一份子孙田的。

当事的光景,谁家都没有隔夜粮,家里头拢共也就两垧薄田,大小差不多,肥瘦差不多,灌溉用水都一样麻烦,若非得分出个差别好歹来,那就只能在位置上做做文章了,毕竟一垧离村近些,一垧偏僻些。罗老爹做主,把近些的那垧分给了罗父。

等到分房的时候,原本按着规矩是讲究个“兄东弟西”的,毕竟东为大。可老两口不管大儿子是准备过继还是招上门女婿,都只肯把老屋留给长孙罗稻葵继承。

按着大伯父大伯娘的脾气,自然无论如何都不肯吃这样的亏的。可到三十多岁上都没能生下个带把的。两口子上哪都低人一头似的,还未开口,自己就气弱三分。

越是气弱,还气性越大。只要一看到罗母同婆婆说说笑笑,大伯娘就开始眼睛疼。若再说上两句“悄悄话”,那就更要一晚上睡不着觉,心里翻来覆去的盘算着又不知道在说什么坏话了。而且尤其不能见全家老小欢天喜地的逗弄罗稻葵爬啊走的……不就是生了个小子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打了胜仗回朝的大将军。

日子越过越憋屈,先时还能忍了,可原本就是没占着便宜就算吃亏的人,哪里忍得下的,不是吵就是闹,把大伯父也说动了。原本什么都听自己的弟弟在家里头越来越说得上话,自己这个长子却退了一射之地,大伯父本就心里不痛快。况且爹娘行动都不顾着自己这个长子,更叫他受不住。

老人家只这两个儿子,满心希望他们兄弟妯娌能友爱共处,就算不能得个“义门”的友悌善名,好歹也不能让乡人耻笑了去了。况且一旦分家,不免就要涉及到赡养与否的家内矛盾了。

老两口是轮流到两家吃饭,享受供养,还是寄附在哪个儿子家生活。轮流吃饭的话,又是怎么个轮流法,老两口是分开还是一起,寄附的话亦是如此。

最好自然是分家时给自己单留下一份财产,独立生活,不要儿子养活,可以免去诸多矛盾。可又不是富有之家,这么一来,又拿什么去给儿子们分。

凡此种种,自然不希望分家,更不希望儿孙带着怨气分家。可禁不住大伯父大伯娘过不下去了,觉着总归没有儿子了,又不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